关于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有关选举工作的通知
工字 [2019] 25号
各二级党委、各分工会:
我校基层工会组织任期三或五年。2015年9月换届后,由于学校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学院合并、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化,有的基层工会组织未履行相关选举和报批程序。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基层工会和教代会工作,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北方工业大学工会工作条例》(工字 [2019] 20 号)、《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验收工作的通知》 (工字 [2019] 23 号)等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的组织领导
在二级党委和校工会领导下,新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基层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基层工会组织任期内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补选调整工作,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委员名额及候选人
1、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不足25人的,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5人以上的,设委员3至7人。其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计算或任期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尚未履行的期限。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其中工会主席1人(原则上由二级党委书记兼任),必要时可设副主席1人,其他委员一般可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青工委员、生活福利委员等进行分工。
3、基层工会委员会所属工会小组,原则上按二级党委所属党支部设置,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系(处、室)联合设立,直属工会小组不设委员,直接选举产生小组长一名。其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计算或任期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尚未履行的期限。
4、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5、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的候选人。
6、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二级党委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同级党组织与校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意见,报经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三、选举的实施工作
(一)新组建工会的选举工作
1、基层工会组织实施选举前应向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报告,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会员职工总数在80-100人的单位,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在101-200人的单位,按35-25%的比例选举代表;在201人以上的单位,按25-10%的比例选举代表。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和二级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可作一致性安排。
3、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不低于5%。
4、基层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同时安排委员的工作分工。
5、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组织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6、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的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批准。
(二)委员的调整补选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任期未到届的委员补选工作,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酝酿候选人,征求二级党委的意见;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批准。
(三)主席调整补选工作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相应民主程序进行补选。
补选主席,如候选人是委员的,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如候选人不是委员的,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补选主席前及其选举后的结果,报校工会批准,同时经校工会报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2019年10月18日前将委员、主席候选人名单经二级党委同意报校工会审批。
(二)各单位2019年11月8日前完成改选和补选工作,将选举结果报告(加盖党委章)报校工会批复,由校工会下文予以公布认可。
(三)各单位根据校工会的统一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组建、改选调整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各单位对组建、改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与校工会沟通。
联系人: 赵老师 马老师
联系方式:88803234 88802068
(五)有关选举的请示、报告、登记表发至校工会邮箱gh@ncut.edu.cn
附件:
1、关于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请示
2、关于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的报告
3、关于**工会主席、委员等候选人提名的请示
4、关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其他模板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