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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点击数:

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

验收工作的通知

 

工字  [2019] 23号

 

各分工会、各单位: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新时期北京高校教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京教工〔2018〕9号)、《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新时期教职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发〔2019〕52号)等文件要求,在全校开展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验收工作。2019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扎实开展建家工作为抓手,以标准化考核为导向,着力强化“建家就是建校(院)、建校(院)需要建家”的工作理念。通过党政工合力建家,努力把二级单位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使建家工作成为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工作方针的有效载体。

二、工作安排

按照《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新时期教职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发〔2019〕52号)《北方工业大学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办法》和《北方工业大学二级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标准》,各分工会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合格、先进、模范三个等级申报。已获北京市教育工会“先进教职工小家”称号的学院、服务中心工会做好自查复评验收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验收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验收时间由申报单位确定。对通过验收的“教职工之家”授牌,并予以一定金额的工会经费奖励。

申报材料、验收结果报告单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至敦品楼校工会345室,电子版发至gh@ncut.edu.cn,主题注明“××分会建家验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自查,总结工作

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听取党政评价和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近年来的建家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全面反映工作实际情况,既要充分体现成绩和进步,又要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措施。

2.严格标准,促进工作

验收工作严格对照验收标准,严格考核验收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建家工作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建家工作档案和台账;

(3)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个别访谈并进行民意测评;

(4)考核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

(5)对验收获得校级先进以上的教职工之家,由市或校工会颁发相应称号证书,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丽88802068,赵文超88803234

 

附件一、北方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之家”验收申报表

附件二、二级单位工会会员评家测评表

附件三、北方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之家”验收报告单

 

 

 

 

                                    校工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